自治区党委涉粮问题、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视完成反馈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4月26日至28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分别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和五市党委、政府反馈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情况,向自治区水利厅、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师范学院以及西夏区、大武口区、利通区、原州区、中宁县反馈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视情况。
反馈指出,自治区党委部署开展两个专项巡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的实际举措,是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的担当作为。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巡视定位,紧盯被巡视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开展政治监督,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从巡视情况看,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比较到位,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治理成效比较明显。但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措施不够有力、行动相对缓慢;有的主管监管部门监督流于形式,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廉洁问题,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反馈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意识、考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瞪大眼睛”发现问题,“板起脸来”盯着整改,在努力穷尽问题的基础上,持续强化整改落实。要自觉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要从政治上看待和解决问题,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效果。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高标准完成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