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的决定,这是该法规自出台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本次修改进一步健全了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和程序,总结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的创新做法,对提高宁夏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新要求。
文章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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