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强化监督 护航村集体资金不流失
“截至目前,投资到同心县文芹农资店的50万元终于全部收回。”此前,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如火如荼,自查反映的村集体本金未收回问题引起重视,同心县纪委监委针对村集体资金专项补助、集体收入、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相关规定流程、审核审批收支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经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讨论,同心县纪委监委了解了问题的始末。2020年,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其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新作用,丁塘镇小山村在4月将壮大村集体资金50万元投资到同心县文芹农资店,合同期限2年,约定年收益2.5万元。2022年4月合同到期,续签2年,2024年4月合同到期,该公司虽然按年结清了分红,但是仍未归还本金。
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护航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同心县纪委监委立足于监督职责,发挥基层监督黏合剂作用,凝聚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员“三股力量”,聚焦农村“三资”管理村集体资金方面,直奔一线对村级财务管理、资金使用、集体资产监管等重点环节加强检查督促,被追缴的本金终于在今年4月底返还给了村集体,群众的利益得到了切实保障。而这笔“失而复得”的资金也终于再次被利用起来,本着“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小山村立足本村实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今年5月,将该50万元投资到宁夏永鼎建材有限公司,合同期限一年,约定年收益4万元,让村集体资金再次发挥“造血功能”,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梁壮柱。
“村集体资金关乎群众利益,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持续追踪、坚决纠正。”近年来,同心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农村“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清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合作经营中合同不规范、长期拖欠租金等影响集体资产、资金的问题,切实严查狠抓农村“三资”日常管理监督,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有效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微腐败。(同心县纪委监委 专治办)